查看原文
其他

【绵地税发[2006]64号】关于转发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

绵阳市地方税务局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
2024-08-24


第一时间传递土地增值税政策法规

NEWS

所属类别: 【土地增值税】

发文机构: 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

发文日期:  2006-05-20

名       称: 关于转发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

文       号: 成地税函[2006]64号

有 效 性 :  有效

各县(市、区)地方税务局、财政局,科学城地方税务局、财政局,市地税局各分局、稽查局:


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、四川省财政厅《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》(川地税发〔2006]67号〕转发你们,并补充如下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

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比例调整为:商用房 1.5%,普通住房 0.6%,非普通住房 1.2%。上述调整的执行时间为2006年8月1日。

 


我是小金,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梳理汇总小秘书。

如果你觉得我的公众号能够帮助到你,请多帮我推荐给你的朋友。

也希望能够帮助到他们。

如果你有土地增值税方面的问题,请微信:3341586979


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土地增值税金穗源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